三维丝“私扣”大股东股权质押信息 股权质押公告至今“难产”

时间:2017-02-13 13:54:25 中国社区网

  日前,三维丝第一大股东罗红花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已于春节前将占公司总股本3.39%的股票进行了质押,目前累计质押比例已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并将上述信息告诉了三维丝董秘办。但对方却施以“缓兵之计”,一拖再拖,致使股权质押公告至今“难产”。同时,罗红花还于春节前对三维丝二股东及其实控人进行了起诉,要求赔偿两亿元,三维丝同样没有对此进行公告。

  自去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独家报道了三维丝未及时进行诉讼进展披露,三维丝立即通过公告“打补丁”之后,这是三维丝再次在信息披露问题上“摔跟头”。

  股权质押迟迟未公告

  “在股权质押的第二天,也就是1月24日,我就把股权质押告知函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发给公司证代杨金花,并抄送给董秘王荣聪。但他们却找各种理由搪塞,至今都没有进行公告。”罗红花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中国证券报记者得到的上述股权质押告知函显示,1月23日,罗红花将持有的限售股13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截至目前,罗红花共持有公司股份649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其中累计办理股票质押461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

  为了让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等情况,同时也让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存在的平仓风险,深交所对于股权质押公告有着明确的规定:当上市公司任意一个股东出现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时,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公告。

  罗红花的股权质押显然已经属于应当及时进行公告披露的情形。日前,通鼎互联、顺络电子等上市公司出现类似于罗红花股权质押的情形时均及时进行了公告披露。以通鼎互联为例,公司2月1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当日接到通鼎集团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通鼎集团将所持公司971万股进行了质押,虽然只占所持股份的2.12%,但其累计质押股份比例已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

  屡次推诿

  三维丝董秘办1月24日就收到了罗红花发去的股权质押告知函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但为什么直到如今仍然没有进行公告?从罗红花与杨金花的邮件往来中或许能够窥探一二。

  “由于是春节前发给的公司,我以为是因为公司放假而没有公告。但是春节假期过后的2月6日,我仍然没有看到公司公告,于是我电话询问证代杨金花,她说要我把告知函的原件交到她手上。2月7日,她又邮件回复我说,累计办理股份质押的股份数量计算有误,并再次要求我将告知函原件交给她。”罗红花表示。

  2月8日,杨金花收到了罗红花提供的修改后的告知函原件,却在2月9日回复罗红花的邮件里再次提出新要求:“提供质押合同扫描件,以便根据合同内容披露质押用途及报备。”罗红花回复邮件,要求杨金花提供“需要本人必须提供质押合同明确的相关规定。”杨金花遂提供了相关规定,罗红花也回复称质押用途为个人融资。

  “我本来以为这就行了。结果2月10日,杨金花又要求我提供股权质押的期限,我当天就把质押期限告诉了她,但直到现在公司还是没有进行公告。我咨询了相关律师,以及其他上市公司的董秘,才知道披露股权质押公告根本就没有这么麻烦。从其他上市公司发布的股权质押公告中也能看出这一点。”罗红花表示。

  2亿元诉讼未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三维丝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公告披露上出现问题了。去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诉讼申请被驳回却秘而不宣三维丝控制权之争再起波澜》的独家报道披露了三维丝以前董事长罗祥波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但上述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公司却没有及时进行披露。在上述报道发布后的12月29日晚间,三维丝才终于披露了起诉罗祥波侵权诉讼的进展公告。

  去年11月,三维丝上演“三国演义”:三股东丘国强率先发难,在当年11月14日的股东大会上提议罢免公司董事长罗祥波、第一大股东罗红花夫妇两人的董事职务,二股东厦门坤拿及其实控人廖政宗则默契配合,最终将罗祥波和罗红花夫妇逐出了董事会,丘国强则回归董事会。当年11月22日,新董事会在选举廖政宗为董事长的同时,解除了罗祥波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罗氏夫妇彻底出局。自此,双方围绕公司实际控制权展开了诉讼大战。

  在经过多轮诉讼大战后,今年1月23日,罗红花又以厦门坤拿及其实控人廖政宗违反在三维丝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不联合其他股东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董事会多数席位、选举和罢免现任董事会成员”的公开承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厦门坤拿及其实控人廖政宗赔偿其损失两亿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不过,对于上述诉讼事宜,三维丝董秘办同样没有进行公告,“1月25日我就以邮件的方式告知董秘王荣聪和证代杨金花,杨金花2月6日邮件回复我说需要起诉状。我于2月8日把告知函原件、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以及起诉状复印件交到了杨金花手里,但他们还是没有进行公告。”罗红花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编辑: xiaoqing 来源:中国证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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